傳感器:能夠受規定的被測量并按照壹定的規律轉換成可用輸出信號的器件或裝置。通常有敏感元件和轉換元件組成。
(1)敏感元件是指傳感器中能直接(或響應)被測量的部分、
(2)轉換元件是指傳感器中能較敏感元件(或響應)被測量轉換成是與傳輸(或)測量的電信號部分。
(3)當輸出為規定的標準信號時,則成為變送器。
1、測量范圍,在允許誤差限內被測量值的范圍。
2、量程,測量范圍上限值和下限值的代數差。
3、精度,被測量的測量結果與真值間的壹致程度。
4、重復性,在所下述條件下,對同一被測的量進行多次連續測量所得結果之間的符合程度:
相同測量方法,在短時期內的重復。
5、分辨力,傳感器在規定測量范圍內可能檢測出的被測量的小變化量。
6、閾值,能使傳感器輸出端產生可測變化量的被測量的小變化量。
7、輸入阻抗在輸出端短路時,傳感器輸入端測得的阻抗。
8、輸出,有傳感器產生的與外加被測量成函數關系的電量。
9、輸出阻抗,在輸入端短路時,傳感器輸出端測得的阻抗。
10、零點輸出,在室內條件下,所加被測量為零時傳感器的輸出。
11、靈敏度,傳感器輸出量的增量與相應的輸入量增量之比。
12、線性度,校準曲線與某一規定直線一致的程度。
13、非線性度,校準曲線與某一規定直線偏離的程度。
14、固有頻率,在無阻力時,傳感器的自由(不加外力)振蕩頻率。
15、絕緣電阻,如無其他規定,指在室溫條件下施加規定的直流電壓時,從傳感器規定絕緣部分之間測得的電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