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作為檢測和校準實驗的重要場所,其環境條件對實驗有著其重要的影響,儀器的計量檢定,如校準標準砝碼、壓力表等對實驗室環境條件有著為苛刻的要求。所以,在實驗室投入使用前進行環境條件的驗證非常必要。
一、驗證準備
通常情況下,實驗室采用溫濕度表來監測其溫濕度。雖然,所使用的溫濕度表已經進行了檢定或校準,但是實驗室空間較大,溫濕度表無法有效監測實驗室各位置的溫濕度情況,同時也無法有效監測實驗室的溫濕度波動。此時,應通過大范圍布點和提前驗證實驗室溫濕度波動情況,來確認整個實驗室在規定時間內的溫濕度特性。因實驗室是一個封閉的空間,類似于環境溫度、濕度設備,以下我們參考JJF1101-2003《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校準規范》編制了實驗室環境溫度濕度驗證方法。
1.驗證項目
進行實驗時,主要是由于溫濕度偏差和溫濕度波動對實驗產生實際影響,所以驗證項目為各點的溫濕度偏差、溫濕度波動度。
2.標準儀器
進行溫濕度環境驗證,宜采用已校準的溫濕度巡檢儀,可以減小因人為走動查看、記錄各點溫濕度測量設備所帶來的影響。
3.溫濕度布點位置與數量
因實驗主要在實驗室工作臺上進行,所以驗證點應布置在實驗室工作臺平面上,且驗證點與實驗室墻壁間隔距離應不少于1m。其中,溫度驗證點布置5個(A、B、C、D、O),濕度驗證點布置3個(甲、乙、丙),如圖1所示。
二、溫濕度驗證
如圖1布放溫度、濕度傳感器,將實驗室溫度濕度控制設備設定為20℃、60%RH。待實驗室溫濕度穩定后開始讀數,每4min記錄所有測試點的溫濕度一次,在1h內共測試15次。驗證時間也可依據開展項目的規程、規范的具體要求設定。數據如表1所示。
三、數據的處理
溫度偏差為實驗室在穩定狀態下,在規定時間內溫濕度表所記錄的溫度數值平均值與該點實測溫度數值平均值的差值。
式中:△tN——各點的溫度偏差,℃;N實驗室內溫濕度表溫度示值平均值,℃;各點溫度測量平均值,℃。
溫度波動度為實驗室在穩定狀態下,在規定時間內該點實測溫度數值隨時間的變化量,即該點在驗證時間內實測溫度數值高值與低值之差的一半,冠以“±"號。
ΔtNf=±(tNmax-tNmin)/2(2)
式中:ΔtNf——各點的溫度波動度,℃;tNmax——各點n次測量的高溫度,℃;tNmin——各點n次測量的低溫度,℃。
相對濕度偏差為實驗室在穩定狀態下,在規定時間內溫濕度表所記錄的相對濕度數值平均值與該點實測相對濕度數值平均值的差值。
式中:△hN——各點的濕度偏差,%RH=;實驗室內溫濕度表濕度示值平均值,%RH;圖片—各點濕度測量平均值,%RH。
相對濕度波動度為實驗室在穩定狀態下,規定時間內該點實測相對濕度數值隨時間的變化量,即該點在驗證時間內實測相對濕度數值高值與低值之差的一半,冠以“±"號。
ΔhNf=±(hNmax-hNmin)/2(4)
式中:ΔhNf——各點的濕度波動度,%RH;hNmax——各點n次測量的高濕度,%RH;hNmin——各點n次測量的低濕度,%RH。
四、實驗室環境溫濕度條件的確認
根據以上各點的溫濕度偏差及波動度,對照該實驗室所開展的實驗項目依據的規程、規范,確認該實驗室是否滿足所開展實驗項目的溫濕度要求。若滿足要求,即可開展相應的實驗項目,若不能滿足要求,可針對校準結果進行調整,然后可再次檢測以確認是否達到實驗要求,必要時,應對實驗室進行可行性改造,以滿足實驗要求。
以數字溫度指示調節儀檢定為例,根據JJG617-1996《數字溫度指示調節儀檢定規程》要求,0.5級的儀表環境溫度應滿足(20±2)℃,1.0級的儀表環境應滿足(20±5)℃,對于濕度沒有要求。表1所驗證的實驗室5個點溫度偏差可控制在2℃以內,各點溫度波動度也均在2℃以內。這表明,經驗證,該實驗室可以滿足數字溫度指示調節儀檢定工作的溫濕度要求。又根據JJG196-2006《常用玻璃量器檢定規程》要求:環境條件為(20±5)℃,且室溫變化不超過1℃/h,此實驗室溫度偏差可滿足要求,但溫度1h內波動大于1℃,故該實驗室溫濕度條件不能開展常用玻璃量器的檢定工作。